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葡萄大棚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民委员会的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葡萄大棚新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葡萄大棚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民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葡萄大棚新建工程
2、项目的规模及招标范围: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葡萄大棚新建工程,面积大约99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4、工程地点: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8、合同估算价:约29.94605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情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诉、参股的;
(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自行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包括企业、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 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
(4)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5)执行相关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
(7)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 年 2月-2018 年 7月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9)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省外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凭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7.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8、项目负责人提供 2018 年 2月-2018 年 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所有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投标单位可以从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510)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 时30分至17 时00分。
投标保证金:5900元。
六、付款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留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gyx.jsnc.gov.cn/ ”发布。
招标人:灌云县侍庄街道乔圩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51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0528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