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东王集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东王集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②采购内容:采购东王集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电梯两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③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④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⑤建议品牌杭州西奥,沃克斯,苏州德奥,英沃。投标人须在以上品牌中任意选择一个品牌报名,如果在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报名,需要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且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联合体投标无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者电梯代理商。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备乘客电梯A级,无机房客梯)。如是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代理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于2018年 11 月 2 日至2018年 11 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楼3505、3506室。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电梯制造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备乘客电梯A级,无机房客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代理商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电梯安装上岗证书,电梯安装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报名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因材料不齐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责任自负。
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在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与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 时 00分,地点为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本次采购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工 联系电话:0518-8116200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楼3505、3506室
八、其他说明事项:
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