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兴农大道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委托就灌云县兴农大道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云县兴农大道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位于东王集镇六里村,道路面层:7cm AC-20C,沥青下封层,基 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 压实度>97%,40cm山场碎石,7 天无侧限抗压强度 3.5Mpa,道路成南北向,道路全长 0.388km,宽9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范围:灌云县兴农大道建设工程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5、资 金 来 源:上级拨款,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
(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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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类证书;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满足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企业信用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其不良行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5日(截止时间:17:00);
2、报名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3、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要求:拟报项目经理本人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下午15:00时
接收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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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镇长
联系方式:13961353277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81162006
日期: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