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伊乡董集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伊乡董集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灌云县小伊乡董集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小伊乡董集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
2.3招标范围: 小伊乡董集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包括10盏庭院灯,70盏普通太阳能路灯,详细规格参数详见《需求方案》。本项目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等相关服务;
2.4交货地点:灌云县小伊乡董集村民委员会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2.6质量:合格
2.6本项目预算价约为2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者无效标处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8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3.9项目负责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11企业无行贿犯罪证明(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1: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原件资料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
5. 报名方式
5.1报名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3505室
5.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2日(截止17:00),报名费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拟报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并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因材料不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责任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7日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3505室(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7日15:00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小伊乡董集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3505室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18-811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