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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项目一标段
发布时间:2018-11-09     浏览次数:     来源:

 

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项目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项目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GSW-8430型连栋塑料温室项目,该项目位于灌云县图河镇,面积月27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连栋薄膜温室材料、温室主体钢架、温室外遮阳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工期:45天。

4、招标控制价为:和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6、资 金 来 源:上级拨款,已落实;

7、本工程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温室大棚等相关经营范围

2) 专业工程施工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 专业工程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类证书

  2.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单名称一致。)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专业工程施工公司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满足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企业信用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其不良行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

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规定,对列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中的“诚信信息”栏予以公开。通过上述系统对潜在投标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进行查询。按照其失信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理:a、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b、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博大新城D座7楼);

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要求:拟报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须盖有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下午15:00时

接收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博大新城D座7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博大新城D座7楼);

  1. 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灌云县图河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博大新城D座7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6139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