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杨集镇镇东村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民委员会委托就2018年杨集镇镇东村路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8年杨集镇镇东村路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2018年杨集镇镇东村路灯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路灯建设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5、资 金 来 源:上级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
(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类证书;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满足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拟报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企业信用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承诺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其不良行为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建造师无不良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4日(截止时间:17:00);
2、报名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要求:拟报项目经理本人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时30分
接收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
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1162008
2018年杨集镇镇东村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民委员会委托就2018年杨集镇镇东村路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8年杨集镇镇东村路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2018年杨集镇镇东村路灯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路灯建设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5、资 金 来 源:上级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
(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类证书;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满足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拟报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企业信用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承诺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其不良行为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建造师无不良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4日(截止时间:17:00);
2、报名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要求:拟报项目经理本人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时30分
接收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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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1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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