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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河镇南港村稻虾混养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28     浏览次数:     来源:

 

图河镇南港村稻虾混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 图河镇南港村稻虾混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图河镇南港村稻虾混养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灌云县图河镇南港村稻虾混养项目 ,该项目位于灌云县图河镇。

2、招标范围:道路施工、管道铺设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工期:20

4、招标控制价为:和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6、资 金 来 源:上级拨款,已落实;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根据苏建规字【20183号文规定,对列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中的“诚信信息”栏予以公开。通过上述系统对潜在投标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进行查询。按照其失信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以下处理:a、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b、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128日至20182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博大新城D7楼);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要求:拟报项目负责人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须盖有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24 下午1000时

接收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博大新城D7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24下午1000时

开标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博大新城D7楼);

  1. 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云县图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灌云县图河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68号博大新城D7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1806139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