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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王集镇任圩村办公室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浏览次数:     来源: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灌云县东王集镇任圩村民委员会东王集镇任圩村村委会办公楼装饰工程经上级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批准建设。现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灌云县东王集镇任圩

  1.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装饰装修施工,建筑总面积约389.1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30,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

    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因检察院查询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苏建招函【2018】17号,),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内容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招标人谢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仟元人民币(¥2000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9年0228日至20190306(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8楼81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3月21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61363795

    电子邮箱:1243547147@qq.com

     

    2019年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