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龙苴镇青墩村路灯灯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龙苴镇青墩村路灯灯头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龙苴镇青墩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采购100盏太阳能路灯灯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2.2合同估算价:约7万元;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甲方通知15日内供货完成;
2.4质保期:1年
2.5标段划分:1个
2.6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灯具等相关内容)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法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9 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0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5.2获取方式: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
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
照明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加公章)
-
照明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近6月社保(2018.11月-2019.4月)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公章除外)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
5.3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 5 月 17 日 15 时 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龙苴镇青墩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龙苴镇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3506室
邮 编: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电 话: 0518-81162007/1515099592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