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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东王集镇梁元东路农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2     浏览次数:     来源:

 

灌云县东王集镇梁元东路农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东王集镇梁元东路农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加奖补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农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 

2.1.2 建设规模:农路总长约2.772公里。 

2.1.2招标控制价: 74万元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4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东王集镇梁元东路农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2年内,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7 月22  日至2019年  7月 26 日,

注: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019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5: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项目负责人本人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社保缴纳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等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报名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8 1  15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灌云县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编: 222200                    编: 222000           

人:                        人:王工

   话:                           话:0518-81162007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 年 7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