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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乡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来源:

 

南岗乡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南岗乡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项目工程,招标人南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己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岗乡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南岗乡人民政府

3.工程类型:施工

4.工期要求:2020年3月30日前竣工,竣工不延迟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不影响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4)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获取时间:2020115日至2020120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4.2获取方式:至代理公司处现场购买(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楼)。

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经办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由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社保中心出具的2019年6月-2019年12月的参保明细)。以上所有资料准备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完整,原件备查,否则不予以接收。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以法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115日至2020120为止.

招标人:南岗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18-85110823  1367529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