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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丰镇东圩村道路工程海东路拓宽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来源:

圩丰镇东圩村道路工程海东路拓宽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圩丰镇东圩村道路工程海东路拓宽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圩丰镇东圩村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圩丰镇东圩村道路工程海东路拓宽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招标文件

2.1.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6   3  日至2021 6   9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报名前请于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前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如报名时发现非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取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4报名地点: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

4.5 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6     16  1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gyx.jsnc.gov.cn/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

邮编:222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262399

    

2021年  6  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