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小伊镇千斤村党群服务中心改建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小伊镇千斤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小伊镇千斤村
2.2 招标控制价:498605.9元
2.3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招标范围:灌云县小伊镇千斤村党群服务中心改建新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4 月 23 日至2023年 4 月 28 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的);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5)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0月(含)至 2023年3月(含)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
6)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投标方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7号圣地福大厦10楼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5 月 6 日10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七楼开标四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每家投标单位开标时只能委派一名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摇号方式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以摇号方式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以摇号方式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8.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评审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摇号方式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以摇号方式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 K2 取值为 95%。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以摇号方式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小伊镇千斤村民委员会
地 址:灌云县小伊镇千斤村
联 系 人:周书记
电 话:151509157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7号圣地福大厦10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 17372937711
招标人:灌云县小伊镇千斤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