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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     来源:
竞争性磋商公告
连云港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同兴镇 2023 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垃圾箱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同兴镇 2023 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垃圾箱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 40 万元(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采购共 200 只垃圾箱并放置至镇内指定村/社区,具体详见货物要求;
6、供货期:25 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
2023〕4 号文件精神,第(
2)、(
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
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
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8:3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7:00 分;
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5 楼。
方式:代理人本人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资料不齐者不予以报名,报名成功不代
表资格审查合格。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 2023 年 11 月 27 日 14:30: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7 日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 A 座(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四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 A 座(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00 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3 份,U 盘一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发布的信息。
八、评标办法:本次磋商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称: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775569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连云港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5 楼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方式:0518-8118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