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丰镇东圩村2023年三、四组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圩丰镇东圩村2023年三、四组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3106N23110007
项目名称:圩丰镇东圩村2023年三、四组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万元,
最高限价:419228.8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圩丰镇东圩村三、四组门前道路长约1400米宽3米,进行道路硬化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圩丰镇东圩村
质量标准:合格
工 期: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见格式“投标人承诺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江苏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区郁洲南路199号院内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2023 年5月至2023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7楼)开标四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为:捌仟元整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电子U盘1份
4、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gyx.jsnc.gov.cn/ ”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圩丰镇东圩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赵书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阚工
联系电话:18795553978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州区郁洲南路199号院内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