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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     来源: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同兴镇2024年经济薄弱村运维管护垃圾桶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2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月27日上午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至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四室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同兴镇2024年经济薄弱村运维管护垃圾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1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塑料垃圾桶3000个,每个预算金额157元,涉及膘头村、大新社区、罘山村、和圩村、李庄村、龙王口村、鲁南村、毛场村、山北村、头队村、团荡村、五里村、兴高村、亚芦村、伊芦村、玉兴村、轴北村、永进村、徐庄村、小圩村、先进村、同兴社区、马沟村共23个村庄,完成供货、安装、运输、卸货、配合调试、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需求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7日历天完成交货。

质保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必须是塑料垃圾桶的生产厂家或其专项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还应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信息:各投标人于2024年12月 17 日至2024年12月23日之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至江苏澍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2204室)报名。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现场进行核验,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27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四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玖仟肆佰元整的磋商保证金。

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江苏澍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城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32050165523600000406

其他要求:

磋商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标段名称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8:00:0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代理公司账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注意事项:a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磋商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按缴款时的单位、基本户账号返还。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报名所留邮箱。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灌云县同兴镇大新社区民委员会

   址:灌云县同兴镇大新社区

联系方式:郑书记、15950769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澍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2204室

联系方式:赵工、17751856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郑书记、159507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