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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灌云县圩丰镇小兴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27     浏览次数:     来源:

招标公告

2025年灌云县圩丰镇小兴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

1. 招标条件

2025年灌云县圩丰镇小兴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连云港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圩丰镇小兴村  

2.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1.3 招标控制价: 270173.41 

2.1.4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1.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农民自筹 

2.1.6  其    他:行验合格

2.2 招标范围:2025年灌云县圩丰镇小兴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项目,所修道路长度1000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米、厚度不小于0.16米。全部使用C30及以上标号的商业混凝土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2】17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报名要求:

4.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1.5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原件;

4.1.6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现场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件现场备查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5278时30分至202505月31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材料费每套300元。

4.4 报名地点:连云港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灌云县建设路340号)

 

5.资格审查

5.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注: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复印件未装订在标书内或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 06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四室。(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8. 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

9. 本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网http://gyx.jsnc.gov.cn/ ”发布。

招标人:灌云县圩丰镇小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尹书记    

联系电话:13645121583

联系地址:灌云县圩丰镇小兴村

代理公司:连云港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862901221

联系地址:灌云县建设路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