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灌云县侍庄街道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侍庄街道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侍庄街道侍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现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货物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灌云县侍庄街道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3台,其中侍圩村1台、裕丰村1台、于庄村1台,完成供货、安装、运输、卸货、配合调试、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需求清单;
2.2交货地点:项目实施后甲方指定地点,运输、二次转运及安装所需的工具、设备、车辆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分批次供货,每批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 日内安装在指定点位上交付使用。招标人随时需要,随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质保期: 2年;
2.7招标控制价:30.3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按实结算,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þ自 2021年11月2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场如有发现,拒绝投标;
þ自2022年11月20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要求:
4.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最新的且在有效期内)
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1.5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
4.1.6 开户许可证原件;(最新的且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携带原件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28 日8时30分至 2025 年 08月 01 日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报名地点:灌云县建设路340号。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8 月 07日10 时 00 分。
5.2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四室。(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陆仟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侍庄街道侍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侍庄街道侍圩村 地 址: 灌云县建设路340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侍书记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5366688668 电 话: 158629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