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龙苴镇 2026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物资采购(苄
氨烷醇) 已具备采购条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320723107N26050020
2、项目名称:龙苴镇 2026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
物资采购(苄氨烷醇)
3、采购方式:☑询价
4、最高限价:28.53 万元。采购物资:作物生长调节剂苄氨烷醇(2%苄氨烷醇悬
浮剂),适用作物:包含小麦。
本项目为预算固定总价方式,采购金额不得变动,单价不得高于各物资的最高限制
单价,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5、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参数及规格
计价
单位
最高限制单价
(元)
采购金额
(元)
1
2%苄氨烷醇
悬浮剂
1.规格:10 克/袋
袋
1.21
193600
(不得变动)
2
2%苄氨烷醇
悬浮剂
1.规格:100 克/瓶
瓶
11.94
91699
(不得变动)
合计(元)
285299
(不得变动)
注: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验收、售后服务及招标代理
费等其它相关服务,成交后费用不再另行增加,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 3 日内分发到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 2、3 项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作物生长调节剂产品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 业 农 村 部 令 2017
年 第 5号 )第 十 九 条 第 (三 )款 “ 农 药 生 产 企 业 在 其 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
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的规定,不用提供《农
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2.供应商须是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中
的产品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
和产品质量标准号)和该批产品检测合格证;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
书及相应证书。
3.供应商所投作物生长调节剂产品,须已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登记或备案(登记
或备案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
章的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
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止,每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8: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灌云县建设路 340 号。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单位须是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生产商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中的产品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药
三证(包括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标准号)和该批产品检测合格证;
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证书。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人(报名
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原件。
注:获取询价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
理。
4、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 A 座(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四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 A 座(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取询价保证金;
1.1 供应商投标时须按以下要求将询价保证金存入:
金额:伍仟元整(¥5000 元)
供应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户名:连云港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7230181010000043390
开户银行: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王集支行
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
(项目名称)
1.2 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方式及程序:
供应商须使用电汇方式将保证金从基本户汇至连云港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注意事项:供应商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缴纳供应商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
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 号文“货物招标”收取。以上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供应商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
在询价报价中,不得单列。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
变更,其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
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
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灌云县龙苴镇龙苴街
联系方式:王书记 15298631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九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建设路 340 号
联系方式:吴工 158629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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