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闲置农民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服务规范》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1-29 浏览次数: 24 来源: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2022〕192号)要求,由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牵头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闲置农民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2023年2月28日前,以邮寄或传真(同时将word版发送至邮箱)的方式反馈给我站。 联系人:张朦 电话:025-86263127 邮箱:404036501@qq.com 地址:南京市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 附件1:《闲置农民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闲置农民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闲置农民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3年1月29日 |